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估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9)和《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8)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我校本科校内专业评估与课程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为指导,旨在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估范围
1.评估专业
已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且当年未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专业均应参加校级本科专业评估。已通过国家专业评估与认证、省级评估的专业不再参加校级本科专业评估。
2.评估课程
本科课程评估包括被学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有明确教学任务与安排的理论课、实践课(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
以下两类课程原则上不参加学校本科课程评估:①已获省级及以上机构认定或立项建设的课程;②已通过国家认证/评估的专业(有效期内),其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相关课程。
三、工作要求
1.参评专业由学校根据专业认证工作推进要求、学院往年已申请参评的专业确定,不再另行推荐。
2.课程评估按学校指定和教学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参评课程。学校根据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指定各教学单位排名后3%课程参评;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质量建设工作情况,推荐课程参评,具体门数如下。
3. 请各教学单位审核汇总后,于5月16日前填写在线表单《2023年校内评估参评课程汇总表》:https://kdocs.cn/l/cdZYD8HGlExJ。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或联系评建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178
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