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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校内本科专业评估与课程评估工作通知(一)

发布日期:2023-05-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估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9)和《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8)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我校本科校内专业评估与课程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为指导,旨在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估范围

1.评估专业

已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且当年未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专业均应参加校级本科专业评估。已通过国家专业评估与认证、省级评估的专业不再参加校级本科专业评估。

2.评估课程

本科课程评估包括被学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有明确教学任务与安排的理论课、实践课(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

以下两类课程原则上不参加学校本科课程评估:①已获省级及以上机构认定或立项建设的课程;②已通过国家认证/评估的专业(有效期内),其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相关课程。

三、工作要求

1.参评专业由学校根据专业认证工作推进要求、学院往年已申请参评的专业确定,不再另行推荐。

2.课程评估按学校指定和教学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参评课程。学校根据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指定各教学单位排名后3%课程参评;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质量建设工作情况,推荐课程参评,具体门数如下。



3. 请各教学单位审核汇总后,于5月16日前填写在线表单《2023年校内评估参评课程汇总表》:https://kdocs.cn/l/cdZYD8HGlExJ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或联系评建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178



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