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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校内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复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全面落实持续改进的工作理念,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8)和《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估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9)的规定,对2021年校内评估的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复评工作。

一、复评对象

1.2021年校内专业评估结论为“有条件通过”的专业;

2.2021年校内课程评估结论为“尚可”何“待改进”的课程。

二、工作要求

2021年校内专业、课程评估的结论均已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了各单位(也可登录校内评估系统查看),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复评专业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改进报告》(附件1.1-1.3)、复评课程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改进计划报告》(附件2),于2024年1月3日前使用2021年的专业评估账号或课程评估账号将改进报告+支撑材料提交到“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评估管理系统”(详细操作指南见附件3)。

校内评估复评工作事关后续专业认证/评估和学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务必重视和认真落实。

联系人:石老师,39322178




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1《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改进报告(工学类)》

附件1.2《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改进报告(人文社科类、理学类)》

附件1.3《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改进报告(艺术类)》

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改进计划报告》

附件3《本科教学质量评估管理系统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