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持续改进的工作理念,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8)和《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估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9)的规定,对2021年校内评估的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复评工作。
一、复评对象
1.2021年校内专业评估结论为“有条件通过”的专业;
2.2021年校内课程评估结论为“尚可”何“待改进”的课程。
二、工作要求
2021年校内专业、课程评估的结论均已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了各单位(也可登录校内评估系统查看),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复评专业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改进报告》(附件1.1-1.3)、复评课程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改进计划报告》(附件2),于2024年1月3日前使用2021年的专业评估账号或课程评估账号将改进报告+支撑材料提交到“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评估管理系统”(详细操作指南见附件3)。
校内评估复评工作事关后续专业认证/评估和学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务必重视和认真落实。
联系人:石老师,39322178
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1《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改进报告(工学类)》
附件1.2《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改进报告(人文社科类、理学类)》
附件1.3《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改进报告(艺术类)》
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改进计划报告》
附件3《本科教学质量评估管理系统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