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教学技能,充分发挥优秀教师课堂教学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之间交流教学经验,分享优秀的教学设计和方法,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本学期的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活动开展时间:2023年9月—2023年12月。
2、参与方式:各教学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特色开展教学观摩活动。请各教学单位填写《各教学单位教学观摩课程信息表》(附件1),于9月28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给评建中心(行政楼307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时发至电子邮箱(pgzx@gdut.edu.cn)。
二、活动组织
1、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教学观摩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期间,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师参加的教学观摩课程不少于2节,35岁以下(含35岁)青年教师或近3年新入职教师,每学期参加观摩课程不少于4节。每次观摩课程结束后,组织教师进行评课研讨活动,发现优秀教学经验,查找不足,并形成文字记录与总结。观摩课总结材料和《各教学单位教学观摩活动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请于12月27日前提交评建中心。
2、各教学单位开展的教学观摩活动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突出本单位本专业特色,并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校内专业和课程评估的相关建议要求,确保将活动落到实处。
3、各教学单位每学期组织的教学观摩课应不少于4门,建议组织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各级各类立项建设课程开展示范性授课;组织各级教学名师、获“国家一流课程”、“省一流课程”、“教学优秀奖”、“教书育人奖”教师,省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获奖教师开设全校性公开观摩课,并将相关信息在校内网上公布。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教学观摩作为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的常态化活动,推广先进课堂教学理念,推动课程建设。
未尽事宜,请与评建中心联系。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39322178。
附件1:各教学单位教学观摩课程信息表
附件2:各教学单位教学观摩活动统计表
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