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日常督导与评价工作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科教学督导团自建立以来,对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文件《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广工大规字〔2020〕21号附件27)相关规定,现启动本科教学督导团换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本科教学督导团由校级教学督导和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分别开展校级层面和院级层面的本科教学督导工作。
1、校级教学督导
校级教学督导30名左右,设团长1名,副团长若干名,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安排和统筹。
2、院级督导组
院级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原则上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担任。人数由各单位根据教学情况和工作需求确定,成员要求覆盖本单位所有专业。
二、选聘条件
为便于工作开展,教学督导成员构成应覆盖教学单位所含学科专业,具体条件如下:
1、坚持立德树人,关爱师生,热心督导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愿意为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3、深入实际,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办事公道,敢说真话,严于律己,实事求是。
4、有多年从事教学工作、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经历,熟悉学校教学工作业务,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工作水平高。
5、有担任教学督导的意愿,在职或退休均可;任期已满的教学督导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继续推荐。
三、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在认真研究、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向评建中心推荐校级教学督导不少于1人,并填写提交《广东工业大学校级教学督导推荐表》(附件2);
2、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院级督导组换届工作,并将确定的院级督导组名单报评建中心备案。
3、请于9月15日前,将《**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和《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团督导推荐表》(附件2),加盖教学单位公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pgzx@gdut.edu.cn。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科教学督导换届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按时有序完成换届工作任务。
联系人:欧珺,联系电话:39322178。
附件1:《**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科教学督导团督导推荐表》
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