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工大教字〔2022〕57号)《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工大教字〔2022〕58号),为做好2022年我校本科校内专业评估与课程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参评专业: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物联网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软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
(二)参评课程:2021-2022(2)学期共64门,2022-2023(1)学期共36门,课程明细见附件1。
二、评估工作安排
(一)9月5日前,专业自评和课程自评。
1.参评专业根据指标体系分类填写《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和《本科专业评估自评表》(附件2和3)。
2.2021-2022(2)学期参评课程填写《本科课程自评估报告》(附件4),并按《2022年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估材料清单》(附件5)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2022-2023(1)学期参评课程另行通知。
(二)9月15日前,提交自评材料。
1.参评专业和课程通过“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评估管理系统”(账号、密码届时将发至各教学单位)提交材料,系统开通时间为9月6日,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通知栏。
2.电子版格式应为标准的PDF文件,控制大小(自评报告20M以内为宜,附件材料80M以内为宜)。专业PDF文件重命名为:所在单位+专业;课程PDF文件重命名为:序号+所在单位+课程名称+具体文档内容。
(三)9月23日前,学校审核材料。
评建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修改意见;参评专业和课程于9月23日前系统提交终稿,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评估目的在于建设,专业和课程应主动对标国家标准和认证标准,贯彻持续改进理念,立足“建设—改进—提升”不断迭代,加强专业和课程内涵建设;
(二)请各参评专业和课程应积极配合整体进度,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并提交材料;
(三)佐证材料电子版需汇编成册,目录清晰、页码明了,便于查阅;网站链接确保有效稳定,如需密码登录,请连同网址显眼注明以便于专家评审。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或联系评建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系统管理员:周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178
附件1:2022年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估明细表
附件2: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本科专业评估自评表(工科类)
附件3: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本科专业评估自评表(人文社科类)
附件4:本科课程自评估报告
附件5:2022年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估材料清单
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