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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经学校2015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5年对全校本科所有专业进行校内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我校制订了《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参加本次专业评估的学院,应根据此方案做好本学院专业评估工作方案。

二、参评专业

除已通过国家级或校内专业评估或拟接受2015年国家级专业评估的专业外,其他本科专业均应参加本次评估,详细名单见评估方案附件。

三、参评专业自评

请各专业对照评估方案,结合本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对专业教学硬软件条件进行梳理自查。对尚未达到标准的专业,应分析问题所在、差距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自查情况,填报《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简况表》、《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内容格式见评估方案附件。

四、评估时间

本次评估在2015年内分两批进行,上半年完成40个专业(含方向)的评估,下半年完成36个专业(含方向)的评估,各专业参评时间见评估方案附件。

(一)学院自评

参加上半年评估的专业在2015424日前完成专业自评,参加下半年评估的专业在20151016日前完成专业自评。

(二)专家进校评估

2015568日专家进校对上半年受评专业进行评估,2015102729日专家进校对下半年受评专业进行评估。

五、其他准备事项

(一)各学院要将专业评估工作作为学院落实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工作之一,列入学院下一阶段总体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力量,明确具体负责人,研制工作方案,切实进入专业评估准备工作状态。

(二)各学院于324日前将学院专业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的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至教务处综合科,电子版发至jwc@gdut.edu.cn

(三)上半年受评专业的专业自评报告、专业简况表于2015426日前电子版发至jyk@gdut.edu.cn;下半年受评专业的专业自评报告、专业简况表于20151019日前电子版发至jyk@gdut.edu.cn

(四)教务处开展有关专业评估工作的相关培训及对各学院专业评估准备工作开展检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专业评估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杨燕,联系电话:39322771;教务处综合科李闪瑜,联系电话:39322770

广东工业大学

  201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