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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计划的通知{评建函[2019]27号}

发布日期:2019-09-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根据 《广东工业大学各级干部听课规定》(广工大教字〔2017〕48号)的要求,现就本学期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听课活动温馨提示如下:
       一.听课范围
       1.校级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可选听全校开设的本科生课程。各教学单位领导干部、专任教师及辅导员,一般选听本单位开设的课程或为本单位学生开设的相关课程。每人每学期听课学时数不得少于规定次数,并按时提交听课记录表。
       2.听课覆盖理论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等各个教学环节,旨在严格基本教学规范,提升本科课堂教学质量。
       3.各教学单位可结合本学期教学安排,重点开展对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教学效果欠佳教师(本单位学生评教分数排名后10%)的专项听课活动,建议在本学期第15周前完成听课计划。
       二.工作规范
       1.课表查询:《广东工业大学2019-2020-1学期教学安排表》(纸质版)已发送至各教学单位,可供查询全校课表。职能部门领导可通过教学服务系统 查询全校课表
       2.听课记录:评建中心将《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指导手册》和《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记录册》送至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可按听课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同时将听课情况录入到 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系统。
3.统计反馈:各单位请及时做好听课活动的记录、统计及反馈。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记录册》请于第15周前交评建中心办公室(行政楼309-2)。各教学单位领导干部、专任教师及辅导员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记录册》或听课记录表请交本单位教务办公室归档保存,请于12月20日前从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系统中导出《广东工业大学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2)的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评建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时发至电子邮箱pgzx@gdut.edu.cn。
       4、评建中心将及时公布各单位听课情况,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将听课意见和建议推送给教师本人及所在单位,并形成学校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健全基于持续改进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

        附件1:各类听课记录表及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2: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听课情况统计表
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