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各级干部听课规定》(广工大教字〔2017〕48号)的要求,现就本学期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听课活动温馨提示如下:
一、听课范围
1、校级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可选听全校开设的本科生课程。各教学单位领导干部、专任教师及辅导员,一般选听本单位开设的课程或为本单位学生开设的相关课程。每人每学期听课学时数不得少于规定次数,并提交听课记录表。
2、听课覆盖本学期开设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旨在严格基本教学规范,提升本科课堂教学质量。
3、各教学单位可结合本学期教学安排,重点开展对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教学效果欠佳教师(本单位学生评教分数排名后10%)的专项听课活动,建议在本学期第15周(6月8日)前完成听课计划。
二、工作规范
1、课表与和线上课程入口查询:职能部门领导可通过教学服务系统查询全校课表。目前正处于抗“疫”特殊时期,在课程线上教学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可通过教学服务系统查询课程入口,建议各教学单位领导干部、专任教师及辅导员选听本单位开设课程,并提前联系授课教师,以保障线上教学稳定有序进行。
2、听课记录:各级领导干部可按听课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同时将听课情况录入到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系统。
3、统计反馈:各单位请及时做好听课活动的记录、统计及反馈。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的听课记录表请于第15周前交评建中心办公室(行政楼309-2);各教学单位领导干部、专任教师及辅导员的听课记录表请交本单位教务办公室归档保存。请于6月20日前从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系统中导出《广东工业大学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2)的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评建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时发至电子邮箱pgzx@gdut.edu.cn。
4、评建中心将及时公布各单位听课情况,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日常督导与评价报告》,并形成学校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健全基于持续改进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
附件1:各类听课记录表及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听课情况统计表
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