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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教学日常督导与评价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1-06-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有效检查和评估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环节,不断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持续保障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日常督导与评价办法》(广工大规字〔2020〕21号)和《广东工业大学各级干部听课规定》(广工大教字〔2017〕4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春季学期的本科教学日常督导与评价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工作规范
  1、每学期教学督导(同行、专家、领导干部)通过随机课堂听课、学生访谈以及教学资料审阅等形式,对全校开设的本科生课程进行检查。其中检查范围应覆盖开设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旨在严格基本教学规范,提升本科课堂教学质量。
  2、每学期教学督导(同行、专家、领导干部)和任课教师可通过“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系统”平台,统一向学生推送学生学习体验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关注学生学习效果,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教学改进。
  3、各教学单位可结合本学期教学安排,重点开展对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教学效果欠佳教师(本单位学生评教分数排名后10%)的专项教学检查活动。
  二、工作指引
   1、课程查询:教学督导(同行、专家、领导干部)可通过“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系统”“课程查询”菜单查询全校课表。
   2、督导与评价记录:各教学督导可按听课、学生访谈、教学资料查阅等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报送至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办公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309-2),其中听课情况需录入到“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系统”。
   3、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将及时公布各单位的教学督导与评价情况,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日常督导与评价报告》,并形成学校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健全基于持续改进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