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教学技能,充分发挥优秀教师课堂教学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之间充分交流教学经验,分享优秀的教学设计和方法,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本学期的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活动开展时间:2021年3月—2021年6月。
2、参与方式:各教学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特色开展教学观摩活动,请各教学单位填写《各教学单位教学观摩课程信息表》(附件1),于3月25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给评建中心(行政楼309-2),电子版请同时发至电子邮箱(pgzx@gdut.edu.cn)。
二、活动组织
1、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公开课观摩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期间,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师参加的教学观摩课不少于2节,35岁以下(含35岁)青年教师或高校教龄不足5年的教师,每学期参加观摩课程不少于4节。每次听课观摩结束后,组织教师进行评课研讨活动,发现优秀教学经验,查找不足,并形成文字记录与总结报评建中心。观摩课总结材料和《各教学单位教学观摩活动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请于6月20日前提交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
2、各教学单位开展的教学观摩活动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突出本单位本专业特色,并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将活动落到实处。
3、各教学单位每学期教学观摩课应不少于4门,建议组织各类精品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线上优秀案例课程开展示范性授课;组织各级教学名师、获“国家一流课程”、“省一流课程”、“优秀授课教师”、“优秀教师”、“教学优秀奖”教师,开设全校性公开观摩课,并将相关信息在校内网上公布。
4、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教学观摩作为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的常态化活动,推广先进课堂教学理念,以推动各类课程的建设。
活动过程中如有其它事宜,请与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联系。联系人:欧珺,联系电话:3932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