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工大教字〔2021〕37号)文件精神和“2021年校内本科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工作通知”,为做好2021-2022-1学期本科校内课程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二、评估工作安排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评估目的在于建设,课程应主动对标国家标准和认证标准,贯彻持续改进理念,立足“建设—改进—提升”不断迭代思路,加强课程内涵建设;
2.请各参评课程应积极配合整体进度,按照《本科课程评估工作手册(2021)》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并提交材料;
3.佐证材料需目录清晰、页码明了,便于查阅,不接收零散材料和纸质版材料;网站链接确保有效稳定,如需密码登录,请连同网址显眼注明以便于专家评审。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或联系评建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系统管理员:周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