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温馨提醒{评建函[2020]24号}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单位11月20日完成所有数据录入工作,11月20日起评估中心将整理分析所有录入数据并开展反查、核查工作,请各位数据采集人员参照附件: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节点安排,协同做好数据填报工作。 感谢各单位对学校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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