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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优秀课堂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之间优秀教学经验交流,提高教学技能,提升教学质量,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观摩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24年3月—2024年6月。

2.开展方式: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特色,组织实施本单位教学观摩活动的。

二、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每学期组织的教学观摩课应不少于4门,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师参加的教学观摩课程不少于2节,35岁以下(含35岁)青年教师或近3年新入职教师,每学期参加观摩课程不少于4节。每次观摩课程结束后,组织教师进行评课研讨活动,发现优秀教学经验,查找不足,并形成文字记录与总结。

2.各教学单位开展的教学观摩活动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突出本单位本专业特色,注重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确保将活动落到实处。

3.建议组织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各级各类立项建设课程开展示范性授课;组织各级教学名师、教学团队、获“国家一流课程”、“省一流课程”、“教学优秀奖”、“教书育人奖”教师,省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获奖教师开设全校性公开观摩课,并将相关信息在校内网上公布。

4.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教学观摩作为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的常态化活动,推广先进课堂教学理念,推动课程建设。

三、材料提交

1.3月20日前,填写并提交《各教学单位教学观摩课程信息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2.6月15日前,提交观摩课总结材料和《各教学单位教学观摩活动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给评建中心

未尽事宜,请与评建中心联系。

联系人:石老师(行政楼307办公室)

  联系电话:39322178

 电子邮箱(pgzx@gdut.edu.cn

 

附件1:各教学单位教学观摩课程信息表

附件2:各教学单位教学观摩活动统计表

 

 

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与建设中心

2024年313